家庭社会学是运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借鉴文化人类学、社会心理学等多种学科的研究成果,研究婚姻家庭变化规律的一门学科。古代文献中有不少关于婚姻家庭的论述。但是,把家庭作为一门学科来研究是在19世纪之后,19世纪40 年代有关家政学的著作开始在美国问世,随后,美国在学校中开设家政学课程,成立家政学会。19世纪中叶,社会学学科形成,促进了对家庭研究的学科化。家庭社会学很快就成为社会学的一个分支。
一般认为,法国早期社会学家F.勒普累和德国社会学家W.H. 里尔是家庭社会学的奠基人。勒普累在A.孔德的影响下,对欧洲矿工及其他工人的家庭进行实地调查,发表了《欧洲工人》和《家庭组织》两部著作。他对家庭的经济生活作了剖析,所采用的访问法、问卷法,以及家庭经济分析技术等,仍应用于家庭研究和整个社会学研究之中。
里尔于1855年出版《家庭》一书,他通过观察和询问,指出家庭出现了危机,主张改革家庭,重建家庭。主要理论流派在家庭社会学的研究中存在不同的观点,大多是因为研究的角度不同造成的。这些从不同角度的研究,并未在体系上形成有重大分歧的学说或学派。家庭社会学的不同学说,较多的情况是触及到它的理论研究,在家庭理论上出现分歧。
二、主要理论流派
在家庭社会学的研究中存在不同的观点,大多是因为研究的角度不同造成的。有从社会整体角度研究家庭的,有从系统综合性的角度研究家庭的,还有从社会关系的角度研究家庭的,等等。这些从不同角度的研究,并未在体系上形成有重大分歧的学说或学派。家庭社会学的不同学说,较多的情况是触及到它的理论研究,在家庭理论上出现分歧。
制度论
从控制个人行为的社会规范来研究家庭,分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两种。宏观研究是探讨家庭制度在不同社会中的特征及其变化趋势,微观研究是剖析家庭成员间的行为规范的变动。
结构功能主义
家庭社会学中影响较大的流派。它从家庭和社会的相互影响中研究家庭。认为家庭是具有稳定性的社会组织,个人服从家庭是社会稳定的前提。
冲突论
注重从冲突角度研究家庭。认为在婚姻和家庭关系中冲突是自然的,与其强调婚姻家庭关系中的秩序、平衡、一致或功能主义系统的存在和平衡,不如把注意力集中在冲突的规律和调解上。
符号互动论
一种受社会心理学影响较深的微观分析理论。认为家庭与社会、家庭中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是通过象征性的行为来沟通的;强调个人对家庭的顺应,强调家庭内部的协调;认为夫妻之间的行为决定整个家庭的命运。
社会交换论
认为家庭关系或家庭行为是一种彼此交换的关系。当一方表现出一种行为时,另一方则以相应行为作为互换。掌握这种互换的度是协调家庭关系的关键。
发展论
认为家庭有其自身的产生、发展和自然结束的运动过程,这就是家庭生命周期。家庭在不同的生命周期阶段上有不同的内容和任务。
三、家庭社会学主要研究内容
研究的内容
有的学者认为家庭社会学研究家庭的各个方面;有的学者认为研究有关家庭的所有侧面是家庭学的任务,家庭社会学应侧重于家庭的社会方面;还有不少学者把家庭社会学视作社会学关于小群体研究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对于家庭社会学研究的基本内容大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家庭制度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制度也是一种社会制度。家庭制度既是人类文化的积淀,又能传递人类文化。通过对家庭制度的研究,为人们提供家庭行为模式和社会行为模式,从而促进社会控制的实现。
家庭结构
构成家庭的要素很多,不同要素的不同组合,形成家庭的不同结构和不同类型。家庭社会学研究各种家庭类型的产生、变化和特点,从而促使人们自觉地把握各种家庭类型的优劣和兴衰。 家庭功能 家庭的功能是多方面的,并且是不断变化的。家庭功能决定家庭结构,家庭结构影响着家庭功能。家庭社会学研究家庭各种功能的消长及其原因,推动家庭的健康发展。
家庭关系
家庭是最富有感情色彩的社会初级群体,是人与社会关系的桥梁。家庭成员间的交往构成家庭关系。家庭社会学注重研究面对面沟通、交往的家庭关系,研究制约家庭关系的各种因素,寻找协调家庭关系的最佳模式。
家庭角色
主要是指家庭成员在承担家庭义务和享有家中权利方面所表现出的一定行为模式。家庭社会学研究家庭角色的变化以及影响这种变化的环境因素和心理因素。
家庭管理
家庭的建设涉及衣、食、住、行,包含家务劳动、娱乐休息、安全等各方面,是一个复杂的工程。作为家庭社会学前身的家政学曾专门研究这个问题,现代的家庭社会学包容了这一内容,为人们提供管理家庭的技巧和艺术。
家庭观念
家庭的存在产生家庭观念,家庭观念是家庭变化的先导。家庭观念包括婚姻观、道德观以及法律观念。20世纪中叶以后,各种观念的变化加快,东西文化冲突,对家庭观念的探讨愈来愈成为家庭社会学的重要方面。
家庭的演化
家庭是历史的产物。在家庭社会学研究的第一阶段侧重于研究家庭的起源和演化。当代家庭社会学注重于对家庭未来的研究,着力探索未来家庭的模式。
四、家庭社会学发展三阶段
家庭社会学的发展大体经历了3个阶段:
1、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初期,偏重于家庭演化理论的研究。
1858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问世,启发家庭社会学者探讨家庭的起源和演化。1861年,瑞士法理学家和人类学家J.J.巴霍芬出版了《母权论》;
1865年,英国律师和人种学家J.F.麦克伦南发表了《原始婚姻》;
1870年美国人类学家L.H.摩尔根出版了《古代社会》。这些著作论述了母系社会与父系社会的存在与发展、婚姻与家庭形态的历史演变,指出家庭作为一个能动的因素,经历了由群婚、对偶婚、专偶婚到一夫一妻制等几个阶段。K.马克思在1880~1881年间对《古代社会》一书作了详细摘要,并写了批语。
1884年F.恩格斯根据摩尔根这部书中的某些结论和实际材料,以及马克思的批语,写成了《家庭、私制和国家的起源》。恩格斯把家庭制度与社会制度统一起来考虑,阐明了不同社会经济形态中家庭关系发展的特点,并对家庭的未来作了预测。
此外,对家庭问题还提出过许多不同看法:有人认为一夫一妻制就是人类最古老的家庭形式,无所谓群婚存在;有人认为在父权之前有个母权是不真实的,父权才是原初的。
2、20世纪初至50年代,从注重家庭历史的研究转向对家庭现状的研究。
20世纪初,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流动加速,人际交往频繁,妇女就业率上升,离婚率增高,出生率下降,于是社会学界着重探讨家庭结构、家庭规模、家庭危机等问题。这一阶段的代表人物有西方现代家庭社会学的开创者E.W.伯吉、T.帕森斯、G.P.默多克等人。1926年伯吉斯首先提出:“家庭是相互作用的人格统一体”。
帕森斯认为,家庭的结构和功能对社会结构有重要影响,并指出工业化对家庭结构所产生的影响。默多克通过对家庭的抽样调查,首次提出了核心家庭的概念。从研究方法看,这一阶段家庭社会学的特点,一是注重微观的经验研究,二是引进了心理学的研究方法。
3、20世纪50年代以后,家庭社会学的研究从微观转向宏观。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各国的社会结构都发生了变化。反映在家庭问题上是家庭结构趋于多样化,家庭功能有的在强化、有的在淡化。这些变化不仅引起社会学,也引起哲学、史学、经济学等各界学者的注意,推动家庭社会学向应用科学的方向发展。美国第39届总统J.卡特为解决家庭中出现的诸如虐待、自杀、非婚生子等问题,曾组织力量进行讨论。苏联在恢复社会学研究以后,家庭社会学也日趋活跃,各界学者就离婚问题、家庭解体问题、闲暇时间问题、犯罪问题分别发表了许多见解。研究方法上的多学科、多层次,研究内容上的面向未来,是这一时期家庭社会学研究的显著特点。
五、最近十年国内家庭社会学研究
家庭社会学在中国 辛亥革命时,秋瑾等提出过“家庭革命”的口号。1919年五四运动前后,家庭社会学开始进入中国高等学校的课堂。李大钊、陈独秀、毛泽东、瞿秋白、鲁迅、向警予等都曾就家庭理论问题发表过文章,抨击封建家庭观念。
在30年代,社会学家孙本文、李景汉、言心哲、潘光旦等对家庭社会学的研究都作出过贡献。40年代,费孝通出版了《生育制度》,代表了当时中国家庭社会学研究的水平。
1930~1948年,中国社会学界共举行过9届社会学大会,每届议题都讨论到家庭问题。1932年在北京举行的第2届社会学大会,则以婚姻家庭理论为中心。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以后,探讨家庭理论的文章激增。随着社会学在中国的重建,家庭社会学的研究与教学也在中国逐步恢复。1981年10月,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在北京成立。1983年出版了中国重建社会学后的第一本家庭社会学专集。
中国家庭社会学的研究大体可划分为三个时期:一是20世纪30-40年代伴随新文化运动而起的学术繁荣时期,产生了一大批研究婚姻家庭问题的名家和名篇名著。如,潘光旦所著《中国之家庭问题》、李景汉的《五百一十五农村家庭之研究》、孙本文著《现代中国家庭问题》,以及费孝通的名篇:《生育制度》和《乡土中国》,等等;进入50年代,随着社会学被取缔,婚姻家庭研究进入相对沉寂时期;第三个阶段是自1979年社会学恢复后,婚姻家庭研究再度兴起并持续发展的时期。有人将这一时期又分为三个阶段:1979-1990,被称为奠基阶段,婚姻家庭迅速成为热点研究问题;1991-1996,被认为是发展成熟阶段,研究主题、方法和视角都进一步丰富化;1997-2000,则是研究降温阶段,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学研究的中坚力量转向关注其他更为重大和严峻的社会问题,著作文章明显减少,但主题更加多样化,研究方法更加成熟(王金玲,2002a:504-509)。
在社会学恢复后的这20多年中,由于理论准备不足等原因,婚姻家庭研究也存在种种弱点。有研究者指出,如,重复性研究多,创新性研究少;一般性描述和评论多,理论方面的提升和对话少等问题(谭深,1995;张敏杰,2001)。还有研究者更尖锐地批评道:只见家庭,不见个人,极少以家庭中的个人为分析主体;存在“宏大化”趋势,学者们关注的焦点是社会结构,对微观家庭行为和领域研究不够;分析研究偏重男性视角,女性多作为问题主体进入社会学视野,等等(王金玲,2002a:514-517)。
社会学恢复后前两阶段的研究状况,已有前人备述。本文将主要关注和综述的是未被研究者们充分梳理和再研究的近10年来的家庭社会学研究成果。本人认为,随着近年来早期研究者研究经验的积累和专业理论素养的逐渐提升,以及受过更严格专业训练的新人的加入,家庭社会学研究出现了虽然关注重点不十分突出,但是质量愈加精良,水准稳步提升的态势,出现了一些有创见、有理论、有深度、甚至很精彩的研究成果。
检索最近10年来家庭社会学领域的研究成果,大致包括如下范围:家庭变迁的研究,包括家庭结构、功能、消费,以及家庭内部和家庭之间分化及发展趋势等;家庭关系研究,如代际关系、婆媳关系、夫妻关系、居住模式、家庭网等;家庭制度的研究,如分家研究、父权制,性别平等、家族制度等;养老问题,如家庭养老的文化和制度、老人的居住安排、老人的社会支持网、养老政策、老人的贫困问题等;婚姻研究,包括择偶、婚姻行为、婚姻质量、离婚等;生育研究,如生育偏好、生育意愿、影响生育的因素等;还有一些对非常规家庭和婚恋问题的研究,如单亲、空巢、丁克家庭,还有同性恋等等。下述将主要对这一期间的研究理论、主要发现和主要观点进行力求比较详尽的综述和再研究。
(一)家庭变迁的理论
1.家庭策略的理论
2.传统延续说
3.新结构说
4.资源匮乏说
5.家庭经济理论
(二)代际关系
(三)分家
(四)夫妻权力模式与性别平等
(五)婚姻与择偶
1.择偶
2.婚姻行为
3.婚姻质量
4.离婚
(六)养老问题
(七)生育
六、发展型家庭理论的研究(略)
(一)西方福利国家家庭功能的研究
1、从对市场干预到对家庭干预
2、从强调公民的权利转向强调权利与责任共存
3、从缺陷干预( defi it intervention) 到资产投资(asset building)
(二)发展型家庭政策的理论依据和经验依据(略)
西方福利国家的发展型家庭政策的理论依据主要有二:
人力资本理论: 良好的家庭功能是形成和发展人力资本的重要环境
公民社会理论: 家庭对公民个人角色的有效发挥具有重要的影响
七、发展型家庭政策的内涵(略)
八、发展型家庭政策对中国的启示(略)
九、建构中国的发展型家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