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明确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回家看看”入法。我们在肯定其关爱老人的良苦用心的同时,也不禁对其可操作性产生质疑:一些子女之所以做不到经常看望老人,不是因为不想,而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或因为单位不给假,或因为路途遥远,来回高昂的路费难以承受。于是,就有人士建议有关部门,在制订“回家看看法”的同时,是否也要推出一个强制性的“探亲假法”来加以保障呢?因为,任何法律法规的制定,都不可能是孤立存在和一厢情愿的,对于某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如果同时没有相应的其它法规保障、监督、约束其执行,则很可能因为其缺乏可操作性,流于一纸空文。 此外,对于许多空巢老人来说,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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