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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建筑业劳务应就地缴税
2013-01-25 11:13:3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guoxin 阅读次数:694

  1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对近期纳税咨询热点做出解答。纳税服务司指出,纳税人在异地提供建筑业劳务等部分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日前有纳税人咨询,企业在B地,但在A地提供建筑设计劳务取得收入,该收入的营业税纳税地点是在A地还是B地?对此,纳税服务司称,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应就其取得的A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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