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1月24日对香港《文汇报》指出,十八大后,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多个场合谈及民生问题,包括食品安全、空气治理、住房保障、医疗改革等。
竹立家说,李克强每每谈及民生问题,都首先强调政府责任。此次说到食品安全,他说,保障食品安全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考量,要把保障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考量各级政府职能转变的一把重要标尺;此前说到空气治理,他表示基本的环境质量是一种公共产品,是政府必须确保的公共服务,政府“必须要有所作为”。
这都表明,李克强认为政府首先应该是个责任型政府,无责任则无服务,而当前部分政府部门、机构本职工作不到位,民生问题解决不好就推卸责任,李克强的“政府责任观”是对他们的一种批评和鞭策。
其次,法治意识。李克强曾多次表示,市场经济说到底是法治经济,市场化改革也是法治化改革。此次关于食品安全问题,他指出,政府的首要职责是“创造安全公平法治的市场环境”,而对不法企业和不法分子,既要用道德约束,更要用法律手段,必须“重典治乱”,这些都充分表明他以法治政的现代化思维,同时也和他本人曾就读北京大学法律系的背景相关。
第三,是民本意识。李克强多次强调政府须为民众服务,万事民为先。在本次食品安全会议上,他强调,我们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人民利益,要尽可能满足人民的愿望,而柴米油盐的安全就是人民的突出愿望,并告诫:“要多思考人民关心、焦心的问题,坚决摈弃‘屁股决定脑袋’的部门本位主义。”这些话都是他一以贯之的以民为本思想的体现,同时暗含对当前有些政府部门“官本位”、不关心民生疾苦的不良作风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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