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东莞的“裸官”将不得提任正职和班子成员,这是东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甄瑞潮在日前召开的全市组织工作会议上宣布的新规。
相比2009年深圳颁布的《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在有关“裸官”任职问题上,东莞的新规有所变化。当年深圳是这样规定的:凡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也就是说,深圳还是允许“裸官”进入非重要部门的班子的,而东莞则拒绝“裸官”进入所有班子。这是个不小的进步。 但两地规定都经不起这类质疑:既然不能任正职,任副职可以吗?既然不能进班子,在班子外任职可以吗?对已经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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