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宣布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这个方案实现了我们的愿望:就是把国家食安办、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检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有机结合,对食品和药品实现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环节一竿子插到底的全过程统一监管。这是很大的进步。我非常欢迎这样的做法,它体现了政府回应民众要求、提高食品和药品安全的决心。这届政府出台了改革方案,由下届政府来实行,体现了政府政策的连贯性。如果能够切实执行,食品和药品的监管水平应该有比较大的提高。
就像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所说,过去坚持的“分头监管,综合协调”的指导思想看来行不通。虽然2006年1月已经通过《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事件依然频发,其根源在于现有的分段监管系统中,卫生、农业、质检、工商、药监部门各司其职,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环节各管一段,中间有权力交叉,同样也存在盲点看起来谁都在管,但是事件一曝光,就发现有漏洞。
总局成立后,它的权力将比以前大很多。本来就应该赋予这样一个机构这么大的权力,并进行严格的责任分工,才能严格执法。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就是一个权力很大的监管机构。欧盟也实行“从头管到尾”的体系,分工明确。现在我们的理念也与他们一致了,要一管到底。把多头管理变成一头来管。这不是扩权,而是把体制理顺。此番改革后,部门利益将大大减少,为真正地严格执法建立了很好的平台。责任制一旦明确,有些问题就可以解决。
方案出台后关键就看实行。实行不会那么容易,因为涉及到很多部门利益。这需要下大决心。比如在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的问题。从奶农、制造商,到流通、消费都有人管了,结果奶站没人管。奶站就钻了空子,为了提高所谓蛋白质含量往牛奶里加三聚氰胺。其实其他部门都知道,为什么不出声呢?因为里面涉及利益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每个环节都应该严格把关。为此应该加强处罚力度。目前的处罚力度还不够。为什么外国的企业绝对不敢干?因为一旦出事,就罚到倾家荡产。比如吸烟广告,美国的新法律规定“降焦减害”的广告是违法的。在中国则有很多人相信这种虚假广告,认为是对的。除了严格的法律,还必须有很强的执法力,才会有威慑作用。
此番改革是从立法、执法的角度提高食品和药品安全。随着社会发展,最终要让保证食品和药品安全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让大家觉得不这样做是可耻的。1998年起广州规定不许按汽车喇叭,按一次喇叭罚100元,开始大家都觉得不可理解。但渐渐地,不按喇叭的意识形成了,现在没有惩罚,无故按喇叭的也很少了。当保证食品和药品安全提升到公众和企业自觉的道德层面时,就可以让人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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