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影子银行产品虽然数量很大,但绝大部分都受到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更多的是要从中看到市场对利率市场化强烈的需求
中国的影子银行和欧美的影子银行具有本质上的不同。
现在比较通行的影子银行的界定,是在监管之外、能引发监管套利和系统风险的产品,有4个特点:期限错配、流动性转换、信用转换、高杠杆。美国市场影子银行产品主要是基于证券化、基于提供流动性和杠杆放大的产品,欧洲市场上主导的产品是基于对冲基金为主体的产品。在中国市场上,这些产品都没有。
我国影子银行产品虽然数量很大,但绝大部分受到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比如商业银行每发行一个理财产品都要向监管部门报送,包括产品的结构、规模、收益率等。信托公司、企业财务公司被视为影子银行的产品,也都要受到净资本、管理办法的约束。
此外,市场上被视为影子银行的理财产品不具备高杠杆、期限错配的特点,整体的期限分布短期化,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准信贷产品。因为传统的信贷有利率、规模的管制,所以我们的银行家就想了这样一个创新的、绕弯的办法。
跟传统信贷操作比起来,原来银行家做信贷业务是先吸收存款,再发放贷款,而这个准信贷业务是先拿来了一个资产,经过适当设计之后再发行理财产品。从收益模式和收益方式看,还是基于存贷款利差的准信贷方式,从中很少看到有杠杆放大和期限错配,整个规模也很有限。
所以现在在中国讨论影子银行,更多的是要从中看到市场对利率市场化强烈的需求。因为金融管制导致不同金融市场隔离,产生不同金融产品收益巨大差异这种现实,不是重新加强审批让它回到传统的、单一的存贷款业务模式,而是要推进利率市场化,放松金融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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