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于低谷时期的稀土产业正式产业升级的好时期。财政部、工信部日前联合下发《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专项资金支持技术及标准研发、应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以及技术平台建设等五方面。《办法》还非常罕见地采用大额“无偿资助”和“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支持稀土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五项内容:一是稀土资源开采监管。二是稀土采选、冶炼环保技术改造。三是稀土共性关键技术与标准研发。四是稀土高端应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五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其中,在“稀土共性关键技术与标准研发”方面,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开展绿色、高效稀土采选共性关键技术与标准研发,建立采选生产技术规范与标准。支持开展低能耗、低排放、高效清洁的冶炼关键技术研发。支持铽、镝等稀缺元素减量化应用技术和镧、铈、钇等高丰度元素应用技术研发。支持废旧稀土材料及应用器件中稀土二次资源高效清洁回收技术研发。
“高端应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方面,专项资金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相关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发光材料、储氢材料、催化材料、抛光材料、先进陶瓷材料、人工晶体材料、稀土助剂等稀土功能材料与器件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支持高稳定性、高一致性稀土材料制备技术及专用装备的研发。
对于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办法》明确可采用以奖代补、无偿资助和资本金注入等三种方式。
其中,对已整体完成稀土开采监管系统建设的地方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一般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
对已通过国家环保核查的稀土采选、冶炼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稀土企业准入公告核定的企业产能予以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矿山采选1000元/吨(按稀土氧化物REO计)、冶炼分离1500元/吨(按稀土氧化物REO计)、金属冶炼500元/吨。
对稀土共性关键技术与标准研发及高端应用技术研发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无偿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研发费用的50%。研发项目费用支出范围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执行。单个项目年度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对稀土高端应用技术产业化项目,采取资本金投入方式。资本金投入额度,一般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实际投资额的20%。单个项目年度支持金额不超过 5000万元。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采取资本金投入方式。资本金投入额度,一般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实际投资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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