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口凑够一拨人就走,与红绿灯无关。这种行人无视交通法规过路口的现象被称为“中国式过马路”。即日起,北京交管部门将依法严管此类违法行为,“带头”闯灯的行人将面临罚款,对于态度蛮横、拒不服从纠正,有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甚至是袭警行为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无独有偶,8日开始,南京交管部门对“中国式过马路”动真格,闯红灯横穿马路要罚20元。
“中国式过马路”要不要治、有没有法子治不是问题,陷入屡治不愈甚或愈治愈烈的尴尬困局才是问题。谈及“中国式过马路”话题,恐怕“一千零一夜”也说不完;然而说来说去还是谁也说服不了谁,“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认为,突围“中国式过马路”困局,不妨化复杂为简单,回归常理和问题本初。就治理主体而言,至少要改变三项思维定势。 首先,运动式思维。平心而论,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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