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日前公布了10个省份1139个节能减排项目审计结果。结果显示,42家单位(企业)实施的44个项目未达到预期节能减排效果,涉及专项资金15.87亿元,分别占抽审项目数的3.86%和审计资金量的6.8%;35家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违规管理使用专项资金2.7亿元,占审计资金量的1.16%。
2012年5月至9月,审计署对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浙江、河南、广东、广西、宁夏10个省份2010年至201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及1139个节能减排项目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的问题具体包括:部分已完工节能减排项目因设计目标不符合实际、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达不到预期的节能减排效果,涉及专项资金15.87亿元。少数企业和项目实施单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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