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双双提到“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徐绍史在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中提到,当前我国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金融领域潜在风险增加,房价反弹压力也比较大。
自2011年上海、重庆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以来,关于扩大房产税试点消息炒了一轮又一轮,但总是“只闻雷声响,不见雨点下”。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曾康华表示,在“十二五”后期,全国推广房产税试点是必然的。目前省以下的政府税源不平衡,实行房产税之后,税源稳定,适合地方政府征收。
曾康华认为,征收房产税是个系统工程,税率、增收对象如何制定,还需要考量。房产税征收时,必须设定一定的免征额,避免增加一些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同时,是按照价值量征税还是面积征税,都需要测算和调研。
征收房产税对抑制房价是否有用?北京大学教授刘剑文认为,房产税的主要功能是组织财政收入,虽然它确实会增加房产所有人的持有成本,但对保有环节的房屋征收房产税并不会对房价上涨产生“一剑封喉”的作用。因此,不宜夸大房产税对房价的调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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