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督查组在南昌期间,主管建设的市领导不经意间说漏了一件事:当地在建设地铁二号线延伸工程时,为了省钱,在国家批复还未下达时就动了工。 违反重大工程建设程序是大事!当晚,带着问号,我单独采访了担任工程总指挥的市长。 原来,地铁二号线延伸工程要下穿九龙湖,当时市里新城区正建设地下综合设施,利用这个机会,地铁就可以搭新城建设的车,采取明挖作业。若等国家批复下达再动工,要么把湖水抽干、把建好的路再扒开,要么就只能采取盾构作业,投资将大大增加。 为了抓住难得的机会,南昌市没有等国家批复下达,就先把新城地下综合设施建设和湖底这段工程统筹规划设计,一起动了工。此次变通可谓一石二鸟,“搭车”后的地铁二号线延伸工程足足省下了10多亿元投资,工期还大大缩短。 市长告诉我:“要不要这么做,大家非常纠结。地铁建设是国家鼓励支持的惠民工程,规划也已上报,批复下达只是时间问题。但提前开工毕竟不合流程,说严重了就是未批先建。所以决策前我们全体举手表决,尽管一致通过,可身为总指挥,我心里还是打鼓。” 南昌市遇到的纠结值得深思。重大工程审批的目的在于避免无序建设,达到国家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总会有不协调的时候,坚持重大工程的审批制度是必要的。 但是南昌市借新城建设之机,将部分可以合并的工程提前一点开工,就可以避免老百姓诟病的扒了填、填了再扒的“扒路军”行为,并一举节省十几亿资金,似乎也没错。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灵活变通,到底孰是孰非?这既是南昌市的纠结,也是摆给我们的一道新课题。 南昌市的做法是否应当肯定?督查组内部也产生了纠结。经过多次讨论,最后大家形成了比较一致的意见:如果是先上车、后买票,未批先建是为了把生米做成熟饭,以此要挟国家,那就必须严禁;但如果审批流程都履行了,批复只是时间差问题,实际效果也很好,这种变通还是要肯定。无疑,南昌的案例属于后者。 我们讲政府职能转变,很重要的就是简政放权,这既包括要对那些僵化、不合理、让老百姓深恶痛绝、类似证明“你妈是你妈”的陈规陋矩开刀,也包括对一些合理的、必要的诸如重大工程审批流程进行适当调整。商场如战场,战场瞬息万变,指挥员拥有临危决断的权力方能抢先机、打胜仗。推进改革须上下协力,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权力清单要更加合理和明晰,让具体干事的人在遵守国家大原则的前提下,拥有更多自主权,让想干事的人敢干事、能干事、干好事,让南昌市的这类纠结少些再少些。 此外,谁都知道,等国家批复下来开工最稳妥最“安全”,但为了给国家省钱而提前开工,却要冒违规的风险。如何选择,的确需要一份担当。因此,应该为南昌市敢于担当的勇气叫好。 我国正处在转型的关键期,面对复杂的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制度规章要靠深化改革来逐步完善和调整。但改革要有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在新旧矛盾交织的复杂环境下,我们更需要改革的促进派,更需要敢于开拓、敢于担当甚至敢于试错的勇气。 勇气何来?来自心底的无私,来自权为民所用的理念。一切以老百姓的利益诉求为重,“吃螃蟹”、担风险的事你才敢干、才能干好。各级领导干部真正主动作为了,老百姓的幸福指数就会大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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