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已拨付2016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276.43亿元,以支持地方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 据了解,财政部此前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中央财政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对地方和中央企业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工作给予奖补。 专项奖补资金规模为1000亿元,具体包括基础奖补资金和梯级奖补资金两部分,由地方政府统筹用于符合要求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据介绍,此次拨付资金为基础奖补资金,是按照国务院批准的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地方退出产能任务量、需安置职工人数、困难程度等因素分配。 目前,钢铁企业2016年一季报已陆续发布,在目前43家有数据的发债钢企中,亏损企业达27家(首亏10家、续亏17家),一季度末钢企资产负债率中位数相较于2015年末数据继续提升至72.02%,整体债务负担继续加重。这也表明钢铁业去产能的紧迫性。 据了解,今年初钢铁行业去产能目标为,3—5年内去掉1亿—1.5亿吨,平均下来每年大约去3000万吨产能;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在2年内去除10%的产能,按照现在总产能12亿吨计算,平均每年需要去除6000万吨的产能,去产能力度显著加速。 钢铁、煤炭企业往往是地方财政和就业大户,因此在去产能过程中难免遇到阻力。为此,国家一方面下达任务,要求各地必须按照指标严格实行去产能;一方面又实行奖补制度:奖补资金总规模为1000亿元,其中基础奖补资金800亿元,按照退出产能任务量、需安置员工数、困难程度等因素分配;梯级奖补资金200亿元,用于对超额完成任务的省份和央企进行奖励。托底与奖励并重,可以有效提高地方政府配合中央政府去产能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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