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11日公布,正在7省市进行第三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7个督察组已完成第一阶段省级层面督察任务,正式进入下沉督察阶段。7省市边督边改,已问责1278人。 第三批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4月24日至4月28日陆续对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等省(市)实施督察进驻。督察组高度重视群众环境诉求,及时转办督办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截至5月9日,7个督察组共收到群众举报14479件,其中,天津1431件,山西1236件,辽宁2537件,安徽1587件,福建2847件,湖南3037件,贵州1804件。经梳理合并重复举报,督察组累计向被督察地区交办转办9194件。 各被督察地区建立机制、立行立改。7省市已完成查处3324件,其中立案处罚1531家,处罚金额9030.353万元;立案侦查123件,拘留142人;约谈1820人,问责1278人。7省市中,辽宁省问责人数最多,达到481人。 通过边督边改,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为强化社会监督,7省市省级“一台一报一网”(即省级电视台、党报、政府网站)每天公开边督边改情况,并将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逐一列表,方便公众查寻。 目前,各督察组正在开展下沉地市督察,并继续受理环境信访举报。下沉地市督察时间10天左右,通过深入现场,督察组重点调查核实省级层面督察聚焦的突出环境问题,并抽查核实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或重复举报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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