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后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保监会”)挂牌三个月后,业内广为关注的“三定”方案有望于近期发布。据《财经》报道,经过多轮协商之后,整合后的银保监会将形成27个内设部门,形成“26+1”,即26个职能部门和机关党委。其中,涉及新增、分拆、撤销、合并与保留等多种处置方式。在整合之前,原银监会共设有24个内设实职部门,原保监会则有15个内设实职部门。在整合后的27个部门中,既有新设,也有合并,亦有撤销,而获保留的则占多数。银保监会将新设两个部门,一个是重大风险与案件处置办/局,另一个是股权与公司治理部。这是值得关注的两个新设部门。“合并+拆分”两个部门,即分设稽查一部和稽查二部,原银监会现场检查局的银行部分划入稽查一部;原现场检查局的非银部份与原保监会稽查局合并,划入稽查二部。保留14个部门,主要是两会的主要业务部门,其中,原银监会保留10个部门,即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监管部、政策性银行监管部、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部、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信托监管部、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普惠金融部、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和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原保监会则保留人身险监管部、财产保险监管部、保险中介监管部和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等四个部门。根据金融体制改革方案,原银、保监会的重要性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原属两会的这项功能划归央行,但相关部门人员不作分流。据了解,部门负责人和各局负责人的调整,有可能实行“全体起立”的方式,即根据“选好配强干部”的原则,全部重新进行安排。目前,银监会系统包括银监会机关27个内设部门、36个银监局、306个银监分局、1730个监管办事处,另设北戴河、沈阳、顺德、廊坊4个培训中心。保监会有15个内设部门和2个直属事业单位,设有36个省(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级保监局,以及苏州、烟台、汕头、温州、唐山等五个地市级保监分局。整个银监系统超过2.3万人,会机关约650人。保监系统约3000人,会机关约400人。整合后的会机关人员编制可能将缩减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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