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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办发布公厅关于确定首批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地方的通知,确定江苏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四川省成都市、上海市闵行区、山东省烟台市、湖南省长沙市为首批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地方。试点期限为期3年,自2018年8月至202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