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对进口甲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
2009-07-08 14:53:1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dulei 阅读次数: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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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部(Ministry of Commerce)宣布,自即日起对原产于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印尼和新西兰的进口甲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商务部6月24日晚间称,通常情况下本反倾销调查将于2010年6月24日前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10年12月24日。 商务部公告称,商务部将对原产于上述国家的进口甲醇的倾销、倾销幅度及其对中国大陆甲醇产业的损害、损害程度进行调查。 尽管从上述国家进口的甲醇要占到中国海外甲醇采购总量的一半以上,但短期内商务部此举产生的影响可能有限。 上海东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东方油气网甲醇市场分析师黄涛表示,夏季6-8月份是甲醇消费的淡季,因此这一消息不太可能会推高甲醇价格;而且,反倾销调查结果要等到明年年底才会公布。 甲醇是一种化学品生产原料,也是一种代用燃料。中国利用国内丰富的煤炭资源生产甲醇。燃气资源丰富的中东、东南亚国家以燃气生产甲醇,比用煤炭生产的成本要低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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