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下发《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9-07-20 10:05:5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gosense 阅读次数:1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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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的开立、使用等行为,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防范金融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13日下发《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内资金余额除另有规定外,应当纳入银行短期外债指标管理。 《通知》明确,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与境内发生收支,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未经注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管理部批准,不得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存取外币现钞,不得直接或者变相将该外汇账户内资金结汇。 “上述规定是在境内、境外机构账户之间建立‘防火墙’,防止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成为资金非法进出的渠道,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事实上,近期在中国经济出现复苏迹象的同时,有迹象显示流入中国的资本有所增加。对此,部分人士认为,“热钱”可能重新在流入。 除了明确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的开立条件、使用范围及管理原则,《通知》还统一了银行办理资格,即规定境内符合条件的全部中外资银行,均可以按规定为境外机构开立境内外汇账户,提供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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