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严肃处理违反电力行政许可规定行为 |
2009-07-27 14:26:5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gosense 阅读次数: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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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日前发布《关于葛洲坝集团机电建设有限公司、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违反电力行政许可有关规定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对有关企业违反电力行政许可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了通报。
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196号)、《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第6号令)、《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第15号令)以及电力监管机构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凡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的企业和进网作业的人员,必须取得电力监管机构的许可;各发电企业不得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交无证企业承担;各电网企业不得对由无证企业承担的用户工程进行验收供电。
经调查核实,葛洲坝机电公司在未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情况下,承担了黄河水电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电气设备安装和调试工程,并安排未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人员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工作;黄河水电公司没有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作为项目招投标的必要条件,并安排未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人员从事电气设备运行维护工作;青海省电力公司未严格遵守电力行政许可有关文件的要求,对违规项目进行了验收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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