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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之手仍应作为煤电争议的最后解决手段
2009-08-17 10:01:4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gosense 阅读次数:786

  煤炭价格放开后,电煤合同双方在缔约过程中僵持不下的局面经常出现。主流观点习惯使用“市场煤”和“计划电”概括煤电争议。单就电煤总体情况而言,“市场煤”是远期的理想,是努力的方向,决不是真实的现状。煤价放开管制不等同于市场定价机制和市场价格已形成,过高估计当前电煤交易的自我调解能力将导致一系列的价格和供应问题,也会否定行政解决手段的价值和必要性。在大力培育电煤市场的同时,针对当前电煤市场不成熟和市场失灵的情况,继续将“有形之手”作为解决煤电争议的最后手段是必要的。
  电煤暂时不是“市场煤”
  判断某个商品的市场是否形成,主要是看是否通过市场供求形成价格,是否以市场为基础进行资源配置,有无价格管制不是唯一考虑因素。解除煤炭的价格管制,并不必然得出市场煤的结论。当前,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电煤交易表现出了非市场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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