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看待公民社会与商人阶层的关系 |
2009-08-19 10:25:0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dulei 阅读次数: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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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深论衡 一个较好的社会状况,既不应该是完全由政府管一切,但也不应该完全由资本管一切。在二者的中间,应该有一个健康成长的公民社会。 改革开放以前的中国社会,在社会科学上被称之为“原子化”的社会。中国从1949年到1978年的近30年里,基本上消除了社会中除了国家机器以外一切独立运作的组织。最明显的就是它没有民营企业,没有私有财产,只剩下一些个人财产即个人生活所用的物品和现金。私有财产是可用作盈利活动的,而那时的个人财产,就是日常生活的消费品。 原子化社会最基本的特点是,人们不可以发展超出于他们工作单位之外的社会交往网络。比如,你不可以组织自己的公民团体,不管组织这个公民团体是出于什么目的。你不能提议说,我们这些人非常喜欢古典音乐,就组成一个欣赏古典音乐的小组——你不能这么做,因为国家机器里有专门管理音乐活动的机构。人们之间的一切社会关系,都是以他们的工作单位为最基本的枢纽,个人变成了单个的、互不联系的“原子”。有了什么问题,出了什么事情,找不到任何一个能够帮你的、不属于国家机器系统的组织。 这是我们改革开放前的城镇社会的基本状况。在农村里面,情况稍微有些不同。人们世世代代在那块土地上耕作,保留了一点早期乡土的人际关系。但这种人际关系,在人民公社体制下,也遭到很大的冲击和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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