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联合3部门下发通知要求严打假币犯罪 |
2009-10-12 14:52:3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gosense 阅读次数: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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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严厉打击假币犯罪活动,有效遏制假币犯罪活动的蔓延。 通知指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假币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辖应当遵循以犯罪地管辖为主、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假币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地,既包括犯罪预谋地、行为发生地,也包括运输假币的途经地。假币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居住地,不仅包括犯罪嫌疑人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也包括其临时居住地。 通知明确,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假币犯罪案件,由最初立案地或者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如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要及时提出相关建议。经审查需要指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依法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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