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尚未收到腾中收购悍马案的相关申请 |
2009-10-19 09:41:26 来源:来源:新华社 作者:dulei 阅读次数: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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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有关负责人10日表示,商务部尚未收到腾中收购悍马案的相关申请,目前四川省商务厅正准备向商务部反映情况,由于不知道收购协议的具体内容,所以暂不做进一步表态。 10月9日,通用汽车与腾中重工宣布,双方就通用旗下高端全路面悍马车业务的出售签署最终协议。 根据最终协议条款,腾中重工将获得悍马品牌、商标和商品名称的所有权,同时,拥有生产悍马汽车所必须的具体专利的使用权。买方还将承接悍马与现有经销商签订的经销协议。 对悍马的收购将透过设立一家投资公司来完成,腾中重工将拥有该投资公司80%的股权。 据悉,按照我国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1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需要商务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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