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数日之内,三部委接连出台了电价规范通知并核准了首个直购电试点项目,似乎希望给沉寂已久的电力改革打一针“催化剂”。可以预见的是,新一轮的电力改革将围绕电价改革展开,这也是年初电监会年度会议和全国“两会”上所制定的方针。 无论是三部委新近出台的两项政策,还是媒体传言中已经完成意见征集的发改委、电监会《关于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的若干意见》,都将电价改革作为新一轮电力改革的突破口。 三部委批复直购电“试点”,是电价改革“开前门”的措施之一,即通过直购电的实施改变电网对输配价格的垄断现状,促使电力改革破冰。 在首个直购电试点项目中,电网的输配电价被划分为两部分,其中东北电网公司输电价格每千瓦时0.017元;辽宁省电网公司基本电价执行大工业基本电价标准,每千瓦时0.10元。这种划分实际上是将输配电价按照成本法划分为可变成本和不变成本两部分,尽管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输、配电价分开,但也可以看作是缺乏输配价格体系的折中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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