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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物流业政策
2009-11-02 16:17:2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dulei 阅读次数:782


  物流作为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之一,是融合运输、仓储、货代、信息、包装、配送的复合型产业,产业关联度高,是与二产融合最密切的产业,对促进生产、消费、就业作用明显,对拉动国民经济内需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对于现代物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也不断加大。
  
  一、环境逐步优化,规划与政策渐成体系
  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第一次专门对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提出了规划和目标。2009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了物流业发展的十大主要任务和九大重点工程。这些对于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各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推动物流业发展,做出基本定位,指明了发展方向。
  目前国家调整总体物流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包括: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2001),这是我国政府部门颁布的第一个关于发展现代物流的指导性文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的《关于开展试点设立外商投资物流企业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对外商投资物流企业在市场准入和审批程序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交通部《关于促进运输企业发展综合物流服务的若干意见》(2002)要求加强主枢纽建设和发展中转货运站和运输仓储设施,鼓励不同类型企业联合经营以发挥综合优势,鼓励开发第三方物流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民航总局、工商总局联合制定的《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2004)从税收、土地、市场秩序等方面明确了物流产业发展政策取向,加强基础性工作,营造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商务部发布的《关于加强流通法律工作的若干意见》(2005)指出,大力推进市场流通立法工作,使我国流通立法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初步建立起包括市场主体、市场行为、市场秩序 市场调控与管理等方面法律制度的现代市场流通法律体系。以及2005年出台的国家标准《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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