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区局开辟快递企业车辆通行绿色通道 |
2010-01-27 10:51:0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dulei 阅读次数: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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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近日与区公安厅、区交通运输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区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保障快递企业运输车辆便捷通行的通知》,为快递车辆进城通行开辟绿色通道。 《通知》做出五项政策规定。一是允许经过区邮政管理部门审核,喷有快递企业专用标志的12座(含12座)以下载客汽车在城区装卸快件。二是快递企业运输车辆喷涂统一标志,不需办理户外广告登记。三是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同意,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确需通过禁行路段的快递企业运输车辆可以通行;在驾驶员不离开驾驶室的前提下,快递车辆在禁停路段可以临时停车。四是本着简化处理程序的原则,及时放行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快递企业运输车辆;对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因调查取证确需暂扣的快递车辆,交警部门应在12小时内核实车辆所载货物的重量、体积后,及时通知驾驶员或其所属企业进行处理,在检验鉴定后迅速放行。五是优先放行进出车站、机场的快递企业运输车辆及相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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