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审视“省直管县”改革的中央指向 |
2009-04-27 09:12:13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gosense 阅读次数: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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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4年前,温家宝总理就在全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上指出:“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进‘省直管县’的试点”。今年年初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再次强调:要“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率先减少行政层次,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这一精神蕴涵着重大的政策信息和改革导向,对我国行政体制、行政区划改革将产生重要的影响和推动。中央在重大文件中首次提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和减少行政层级,这意味着不仅要赋予县级政府更多的权责,而且有条件的地方,强县扩权、财政体制上的“省直管县”改革是地方政府层级改革的重要路径,从经济管理、社会管理乃至行政管理层面构建“省直管县”体制,可能成为未来中国地方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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