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系列政策推动陆地港建设 |
2010-10-15 14:59:53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gosense 阅读次数: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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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陆地港项目建设的通知。为打好五大战役,推动跨越发展,我省将加快陆地港项目建设,确保武夷山陆地港首期工程年内竣工投产,晋江、沙县、龙岩陆地港工程开工建设。 根据通知,陆地港建设将享受到一系列优惠政策。 实行用地优惠。陆地港项目列入省级重点项目,用地指标给予优先保证。地方政府可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等方式为陆地港建设提供土地使用权。陆地港用地出让年限可在法定最高年限范围内按需设定,出让金按所在地土地等级相对应的全国工业用地最低标准的70%执行,并可适当放宽付清土地出让金的期限。 加大资金支持。2010年至2012年,在省外经贸发展资金中安排专项经费,支持陆地港发展国际物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陆地港规划范围内的配套设施由项目业主投资,陆地港以外的路网管网等配套由地方政府投资建设。陆地港连通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的疏港道路建设将纳入省交通发展规划,逐步解决陆地港区域与铁路、公路、港口之间运输通道衔接问题。陆地港运营主体及陆地港物流企业开发、研制、使用先进物流技术和设备的,可申请省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和科技“三项”经费。陆地港为满足海关、国检、边检通关监管需求必须配套的联网系统、监控系统、报警系统、卡口系统等硬件设施,由所在地政府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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