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
2010-12-24 11:48:3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gosense 阅读次数: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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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间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决定提高成品油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10元和3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7730元和698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非标准品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二)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提高。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8130元和7380元。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其中,供铁道、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 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等额提高。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调整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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