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所揭示的种种监管拎不清、盲点、不足,以及所强调的监管部门需要对塑化剂检测结果释疑,最终指向的都是一个类似原点的疑问或问题:我们究竟需要一个怎样的监管部门?
“塑化剂”风波还未停息,塑化剂也不会是最后一种被检出的有毒有害添加剂,塑化剂之后肯定还会有其他过去管制不严、之前不被知晓或有待重新甄别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我们的食药监管部门依然首当其冲、责无旁贷。
现在,监管部门最应该做的是对塑化剂事件发生的原因、结果、危害及其后遗症等进行理性的分析、科学的评估与严肃的法律推演,对整个事件处置过程中源头追溯、渠道排查、情势控制以及舆论影响等各个环节的得失成败进行深刻的检讨和反思,举一反三,查找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应急处置过程中以及跨地区合作过程中特别是在针对公众的信息披露与咨询帮助等方面存在或隐藏的漏洞与不足,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补救措施。
同时,要以塑化剂事件为戒,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并在制度设计上最大限度地压缩有毒有害物质的生存空间以及经营者的套利空间,并通过路径设计提高经营者的违规成本,通过创新管理设计加大处罚力度,让居心不良者、别有用心者甚至是无知无畏者都不敢越雷池一步,更无机可趁。
另外,就是继续密切与台湾同行乃至国际机构的合作,有序、有效应对“塑化剂”风波的蔓延与扩散,在实践中去想办法、找出路,积累经验、建章立制,为建立更为科学、权威、快捷、高效的危险食药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及与之相对应的可持续的监管体制机制亡羊补牢。也只有这样的监管部门才能最终胜任政府与公众赋予他们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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