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5亿土地违法罚款背后的焦虑 |
2009-03-18 16:20:1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国信政经观察组 阅读次数: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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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土资源部通报的土地执法监察情况显示,我国去年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6万余件,收缴罚款21.65亿元,21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据报道,和往年相比,2008年中国土地违规违法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全国发生的违法用地面积下降47.6%,立案查处的违法件数同比下降了37%。2008年违法用地面积占同期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为8.9%,同比下降近半。
●解读
从这些数字来看,土地监管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尽管取得如此巨大成绩,去年仍然查处土地违法案件6万余件,收缴土地违法罚款21.6亿。也就是说,平均每天发生160多起土地违法案件,平均每天土地违法罚款达160多万元。这巨大成绩的背后,人们依然看到土地违法的严峻形势。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但是如果按照每年查处6万余件土地违法案件的速度,“18亿亩土地红线”是否能守住呢?虽然“每年进步一点点”总是收获,但在土地违法“利益最大化”的面前,“每年进步一点点”的喜悦,只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仍然让人高兴不起来。 中国人多地少,所以才在上世纪末提出了要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保护政策”。比如在《土地管理法》中有这样的规定,凡是征用基本农田,或征用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都要由国务院审批,还规定“对非法占用土地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实上又是如何呢?从查处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来看,对那些责任人的“严肃处理”大多是记过和警告之类的党纪处分。所以一些地方官员总是抱着这样一种态度:“反正土地我也没装腰包,都是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即便因公犯法,也是光荣的”。特别是我国的土地出让金1994年后不再上缴中央而纳入地方财政后,地方政府经营土地的积极性就更高了。据资料统计,2001年到2003年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为9100亿元,与1998年的67亿相比,增长了140倍。据悉,地方政府收入中30%至40%直接来自土地出让。“卖地”成了地方政府的“经济增长点”,“土地财政”成了地方GDP增长的“支柱产业”。 在这种利益的博弈下,国土资源监管再有力,也难敌地方政府。虽然是“垂直管理”,但上级业务部门“管职务”下级政府“管吃饭”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使土地执法很难到位。 因此,要把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政策落到实处,确保“18亿亩土地红线”不能失守,除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外,关键是要有效遏制不良的“土地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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