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加强生鲜乳品抗生素残留量管理的公告 |
2009-05-11 14:39:5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gosense 阅读次数: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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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加强生鲜乳品抗生素残留量管理的公告。 公告全文如下: 近期,少数乳品企业宣称生产“无抗奶”,误导消费者,严重扰乱乳品生产经营秩序。为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规范乳品生产经营活动,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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