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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物流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
2011-08-23 08:50:11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sam 阅读次数:1247

 为治物流“顽症”,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促进物流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简称“意见”),进一步降低过路过桥收费、研究制定城市配送管理办法、解决营业税税率不统一和重复纳税问题等。

  从宏观的体制改革到具体的发展举措,《意见》所涉及的内容十分全面。尽管按照以往惯例,可能在执行力度上会打折扣,但中国振兴物流业前景依然被看好。

  清理成本“路障”

  早在2009年,国务院通过《物流业振兴规划》之后,物流业就被划为国家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之一。但一直以来,中国物流业所呈现出的问题与政策的重视程度都有着落差。据了解,中国大部分物流企业的年均内部收益率(IRR)仅为8.3%,然而美国综合服务的物流企业IRR达到14.8%。

  梁焕磊还指出,“在物流成本上,从广州到北京的运输距离,中国堪比美国的两倍。”这些数据在说明问题的同时,也体现出中国物流业仍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而无关物流业本身,中国境内路桥费成本过高成为行业发展中首当其冲的“路障”。为直接降低物流业成本,此次《意见》表示,要按照规定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减少普通公路收费站点数量,撤并不合理的收费站点,逐步降低偏高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除减少运输环节成本外,中国物流业基础设施不足也迫切需要整改。”梁焕磊指出,中国不仅要提高运输工具的效率及装卸搬运的机械化水平,还要做到完善信息技术水平,以此推进电子物流业发展。

  据了解,物流业成本阻碍还包括税收的不统一以及仓储用地的限制,这主要因为现行的营业税税目将物流业务划分为运输与服务两大类。前者的营业税税率为3%,而服务中仓储、配送、代理等的营业税税率为5%。

  有分析人士指出,“运输和服务的收入在整体化的实际经营中很难被区分开来。”对此,《意见》明确提出,尽快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的问题。

  整合物流资源

  “上述‘减负’或许能解决物流业所面临的客观外部环境,究其根本,物流企业自身的不足尚需完善。”梁焕磊表示,中国物流业与近乎同时起步的新加坡、韩国等国相比,也可以明显看出中国物流业的不足。

  中国物流业的生存环境恶劣,发展极度不成熟,除去税收、路桥费、油费等冗杂的开支,本身的运作也不规范,存在众多个体户通过潜规则维持经营的现象,这使得风险率、提失率及完好率等得不到保障,同时阻碍了公司化的运作,而以物流为基础的国民经济运作也受到限制。

  据了解,目前,中国不仅第三方物流服务规模较小,而且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也较小。对于这一现状,此次《意见》也作出相关规定:支持大型优势物流企业,并对分散的物流设施资源进行整合,鼓励中小物流企业加强联盟合作;引导行业系统内的仓储和运输设施开展社会化物流服务,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共同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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