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个税将进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
2009-05-15 16:29:2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gosense 阅读次数: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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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09年税收收入增长预期目标的实现,国家税务总局5月8日公布有关通知,提出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其中要求各地要加快推广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进一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97号),力争在2009年底前将所有扣缴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 通知指出,凡是2008年度扣缴税款在10万元以上的扣缴单位,从2009年6月份开始必须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扣缴单位在办理扣缴申报时,必须按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要求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进行汇总申报的,税务机关不予受理。税务总局将在2009年第四季度组织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执法检查,发现应实行未实行的,将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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