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在线 国信在线
北京国信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邮箱登录: 密码: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国信在线首页
业务介绍 中心概况 数据库 公共政策研究 市场竞争情报 案例介绍 国信客户 人才招聘

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请输入验证码
重点要情
危机情报 危机情报
行业发展 行业发展
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
图书开发 图书开发
 首页 >> 学术前沿 >> 官方解读 >> 文章页
民政部:优秀社工未来将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2011-11-11 15:39:55 来源:新京报 作者:sam 阅读次数:777

  2015年,我国将培养拥有200万专业社会工作者;2020年,全国将有300万专业社工。社工专业人才将成为与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等并列第六支主体人才。

  昨天,民政部官网公布《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该意见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等18个部门和组织联合制定。民政部称,《意见》是中央第一个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专门文件。

  相关事业单位须设社工岗

  《意见》要求相关事业单位须设置专业社会工作岗位。养老院、孤儿院、社会救助站等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可将社工岗位明确为专业技术岗位。

  《意见》还要求各地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公益慈善组织和民非单位吸纳专业社工。

  《意见》还要求,地方政府部门应注重培养选拔熟悉社会工作、社会政策的优秀人才进入单位领导班子。

  社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意见》强调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机制。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城乡社区、公益慈善组织、民非单位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由所在单位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并须缴纳社会保险。

  同时,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人才纳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范围;鼓励优秀社工到高校授课。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将应由政府负担的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彩票公益金也将加大对专业社工队伍的支持力度;对专业社工服务机构实施税收优惠。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合作客户 国家发改委 商务部 财政部 文化部 卫生部 铁道部 农业部 外交部 工信部 人保部 司法部 民政部  银监会 保监会 全国政协 国家统计局 国家质检总局 药监局 海关总署 国税总局 团中央 国资委 中央党校 北京市委 北京市政府 北京市人大 北京市发改委 浙江政府 北京国际经济贸易学会 国家电网 中国银行 中海油 中石化 中石油 审计署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客户留言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9-2012 国信在线(北京)经济文化发展中心 京ICP备09031571号-1 北京网监备案号:1101051464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40号 联系电话:010-64377788
国信业务:国信报告 国信数据 国信每日 国信咨询 国信项目 国信研究   如果您的网速较慢,请点这里:国信在线电信 国信在线网通 国信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