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日前发布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明确要求,公车排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不过很多人认为,可钻的空子很大。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就指出了几种常见的钻空子手段:低价格高配置;让下属企业购买;以抢险专用车、外宾接待车等名义购高配车。
其实,钻公车管理空子的手段远不止这几种。不少官员的执政智慧令人诟病,但钻空自肥的本领是无人能及的。前段时间媒体曾报道,广州某企业总经理刘景元向前来视察的人大代表抱怨:为规避公车管理规定,不少单位长期“以租代购”,租来的车不少是大排量的豪华车,严重超标——以租代购,租来的车,就可以完全游离于监管之外,让所有的管理规定都失效。
如果到执行的时候才发现这些漏洞和空当,再想通过制度补丁去补漏防钻空,其实已经晚了。成功的制度,应该在制订之初就预见到这些可能出现的漏洞,而不是等出了问题、暴露了漏洞后才急于去补漏。
制度的设计者可能会辩解,说自身理性的有限,再完善的制度都有可能被人钻空子。这话没错,不能苛求制度的设计者先在地设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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