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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将实现全市人人享受养老保障
2009-03-18 16:36:38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国信政经观察组 阅读次数:730

  天津将通过个人缴费加财政补贴的筹资办法,使全市农村居民、没有就业能力的城镇居民获得基本养老保障,从而实现人人老有所养。日前,天津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从今年起,无论具有天津市农业户籍、从事农林牧渔劳动、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还是丧失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或者没有就业能力的城镇居民,只要自己愿意,都可参加城乡统一的居民养老保障。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孔长起介绍,天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的缴费标准,都以上一年度天津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缴费基数。但考虑到城乡不同群体的经济承受能力,参保个人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每年按10%至30%的费率缴纳,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达到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时,政府财政在个人账户基础上,另给予每月一定数额的基础养老金补贴。目前,天津市基础养老金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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