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加快发展东北地区物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3号)要求和全国《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东北地区物流业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货代和信息等多种行业为一体的复合型服务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物流业,对于东北老工业基地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和提升区域竞争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为加快东北地区物流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全国《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编制本规划。
规划范围是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东部的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和锡林郭勒盟。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发展环境(一)发展基础“十一五”期间,东北地区物流业快速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不断增强。
产业规模快速壮大。2010年,东北地区物流业实现增加值2612亿元,比2005 年增长78.6%,占地区服务业增加值和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7.5 %和6.4%;完成货运量31.3亿吨,比2005年增长60 %,沿海主要港口实现货物吞吐量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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