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央行、外汇局12月16日联合发布《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允许符合一定资格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作为试点机构,运用其在港募集的人民币资金在经批准的人民币投资额度内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即业内称“小QFII”),初期试点额度约为人民币200亿元。同日,证监会有关人士表示,QFII审批将会大幅提速,未来两个月的审批量将为过去两年增量的总和。
南京证券研究所所长周旭表示:“小QFII试点办法的出台可以视为自11月30日央行下调存款准备率之后的又一次救市举措,这表明了管理层对于当前市场的态度,鼓励投资者充满信心,这是管理层的重要意图。但是区区200亿的规模与目前如此庞大的A股市值来比较还是小了点,所以对市场资金面的影响依然较小,还需要进一步的利好政策出台。”
上述试点办法规定,为控制风险,试点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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