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友“ts110”在大河网大河论坛发帖称,去太康县教育局反映问题,在局办公室遇到一位“酣睡哥”,“满脸红通通,一股酒味。”对此,有网友跟帖称,“工作期间睡觉实不应该,既丢了单位和自己形象,又误了群众办事。”
酒后酣睡,恐怕很多人都经历过,本不足为奇。可如果给这情况设定出特定的身份和场景,则有了讨论的价值。时间,工作日下午3点半;地点,某教育局办公室;人物,该局工作人员;事件,满身酒气酣睡不醒,群众办事求助无人。这戏剧化的一幕真实的出现在党政机关的办公室中,该局机关风气可见一斑。
应该说,这位去太康县教育局办事的网友算是一位善良且明智的群众,知道这名工作人员醉酒,所以宁可放弃个人事宜打道回府,也没有上前去叫醒他。恐怕一是不好意思打扰人家“午睡”,二是明白即便叫醒了这名醉鬼,他也不见得能清醒地处理工作。然而,笔者不禁要问,机关干部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是一条三令五申的纪律,“酣睡哥”此时的“尊荣”显然是将纪律视若无物,机关制度威严何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员干部整日挂在嘴边上的宗旨,饮酒过量酣睡不醒误了群众办事,干部思想觉悟何存?教育局是与众多教育工作者和师生接触密切的重要单位,办公室更是一个单位的门面,公然在此醉酒酣睡,影响何其恶劣,作风何其散漫,形象何其败坏,机关单位颜面何存?
按当前大部分地区的工作时间安排,下午上班时间当为1点30分左右,而这位群众发现“酣睡哥”时,已是3点30分,长达两个小时的“午觉”却无人将其唤醒,不禁又让人心生疑惑。办公室是一个单位最显眼的部门,工作人员迎来送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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