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副行长苏宁:推动长三角地区经济率先复苏 |
2009-05-25 10:29:22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gosense 阅读次数: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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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金融协调发展的新进展 2008年是推进长三角地区金融协调发展支持区域经济一体化框架建立并正式运作的第一年,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凡的一年。 这一年的下半年,国际金融与经济环境不断恶化,全球主要经济体经济增长乏力,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外向型经济最发达、与全球经济和金融市场联系最紧密的地区之一,金融与经济发展遇到了很大的压力和困难。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的大力支持与共同协作下,我们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长三角地区金融协调发展支持经济一体化,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和成果,是长三角地区抵御当前经济困难、保持经济增长重要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长三角金融基础设施。2008年12月1日,小额支付系统正式开通了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业务,授信支票业务试点工作也在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启动,支票影像交换业务在长三角区域得到健康发展,长三角区域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正在加快建立。二是积极推动了金融市场融合与创新。目前转贴现统一合同文本在长三角得到推广使用,长三角票据市场的标准化建设进展顺利,长三角金融市场正在不断融合。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发展与合作。2008年长三角城市商业银行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城市商业银行战略合作协议》,上海、宁波、无锡三地稳步推进股权投资基金试点,长三角农村小额信贷机构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四是进一步加强了外汇管理合作。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2008年8月20日在上海浦东新区启动了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企业异地付汇集中备案试点在嘉兴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正在向长三角区域推广,长三角外汇管理合作不断加强。五是促进了长三角资金跨区流动。为积极推动长三角地区并购融资发展,我们联合发布了《长三角地区经济金融运行报告》和《长三角信贷投向指引》,召开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企业融资推进会,研究提出了促进长三角信贷资金跨区域流动和发展异地金融服务的具体措施和政策建议。六是大力改善金融发展环境。通过建立“信用长三角”工作机制,积极研究落实共建“信用长三角”合作备忘录达成的各项协议,长三角金融发展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此外,我们还就商业承兑汇票、个人支票、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发展长三角贷款交易市场和短期融资券市场,法人商业银行发行CDs,票据电子化建设,改革再贴现重点窗口,民营企业境外放款、跨国公司内部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经济金融统计数据共享、调研合作与研究成果共享及地区反洗钱区域合作等方面做了大量的调研,并取得了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加大金融协调力度,推动长三角地区经济率先复苏 随着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刺激经济措施的有效实施,2009年第一季度的经济形势已经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长三角地区应当抓住当前机遇迎难而上,在2008年已经取得的进展和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加大金融协调力度,推动长三角地区经济在全国率先复苏,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长三角地区经济率先复苏将有效引领我国经济尽早恢复平稳快速增长。长三角地区经济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2008年,长三角两省一市GDP占全国的23%,进出口总额占全国的47%,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国的1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国的20%。同时,长三角地区是国内其他地区产品的重要销售市场,是许多内地企业与海外建立经贸往来的重要通道,也是国内资本、人才、技术和信息聚集的高地之一,长三角的发展极大地影响到全国其他地区的发展。此外,长三角的经济发展具有标志性意义,在全国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和带头作用。因而长三角地区经济复苏将有效引领我国经济尽早恢复平稳快速增长。 第二,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动长三角地区经济率先复苏的重要举措。2008年下半年以来,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受到国际金融危机较大影响,这与长三角地区的经济与产业结构有直接关系,也为长三角地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与产业结构调整带来新的挑战与机遇。长三角地区外向型经济发达,但不少企业处于国际产业链中附加值较低、缺乏竞争力的环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科技竞争力与自主营销能力不足,容易受国际环境变化的不利影响。如长三角地区民营经济发达,极具活力,但不少民营企业抗风险能力较低,在受到外部冲击时,受到的影响较大。长三角地区产业结构调整虽然走在全国前列,但还存在一批落后产能,部分产业存在重复,空间布局与内部分工不尽合理。长三角地区要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并促进经济率先复苏,除继续积极扩大需求外,还要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 2008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具体方向。以此为基础,长三角地区应充分结合在本轮金融危机冲击下暴露出来的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改革:要在继续促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发展的同时,加大对中小民营企业的支持,促进中小民营企业成长壮大,增加其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其中,科技型、创业型中小企业更应该得到优先扶植发展;要加速发展具有相对竞争优势的金融、航运、物流和信息技术等现代服务业,以及石化、钢铁、汽车、船舶和先进装备等先进制造业;要加快外向型经济的升级,尤其是要促进产业链中附加值和技术含量相对较高企业的发展,提升长三角在全球产业分工与布局中的地位,培育一大批真正具有世界竞争力、充满活力的企业;要在经济与产业发展规划方面加强区域协作,鼓励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对产业进行整合,淘汰落后产能,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在长三角区域内部形成分工合理、体现地区优势的产业格局。 第三,加大区域协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国办“金融30条”),充分发挥金融支持长三角地区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优化升级的作用。2008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提出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以金融促进经济增长的30条措施。200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共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长三角地区应通过进一步加大区域协作,全面落实国办“金融30条”,尤其是要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长三角地区经济结构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中的作用: 一是有效发挥政府引导市场金融资源流向的作用。如通过加强金融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之间的配合,利用政府税收、财政支出、增信等手段,有效引导市场金融资源流向长三角地区需要鼓励发展的中小企业和优势产业等。二是鼓励创新,加大传统主流金融渠道对经济的支持作用。如支持符合经济与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方向的企业通过银行信贷和资本市场融资,通过发放并购贷款等方式,发挥企业并购重组在地区经济与产业结构优化中的作用,在长三角地区率先推出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深入探讨其他金融创新产品等。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和民间资金的引导,促进长三角地区经济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的发展;规范各种合法的民间金融形式,弥补传统金融市场的不足等。四是为地区经济与产业结构调整提供良好的金融基础设施与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长三角地区内部信息交流机制,为金融机构跨地区开展各类金融服务提供条件;加强支付清算、征信、反洗钱、外汇管理等领域的区域合作,推进区域性金融稳定机制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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