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邮政法将扩大民营快递企业业务范围 |
2009-05-31 10:07:3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gosense 阅读次数: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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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司长达瓦在国家邮政局召开的邮政法新闻通气会上指出,新邮政法第一次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快递企业的法律地位,确定了快递市场准入制度,扩大了民营快递企业的业务范围,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邮政市场提供了法律保障。 1986年的邮政法在第八条中规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新邮政法则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达瓦介绍,新邮政法取消“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这一限定,就意味着民营快递企业将可扩大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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