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阶段,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是作为社会兼职来安排的,这一制度设计在实践中已经越来越显示出它的缺陷。
这是因为,首先,由于代表、委员的本职工作对他们更为重要,在把有限的精力分配于本职工作和兼职工作的时候,他们自然倾向于选择把主要精力放在本职工作上,兼职工作难免敷衍应付。这种设计实际上是把行使行政权才看作是政治工作的“专业”,而民意机关、政治协商机关则是“专业人员”发扬民主的形式,而不是民主本身。行政权一权独大曾经是我国制度设计的一种优越性所在,但是,到了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并重的时代,行政权一权独大的体制就需要变革了。
其次,通常是因为代表、委员的本职工作做得好才会被“选”的(这个“选”对于代表是“选举”,对于委员是“选拔”,都是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安排的),所以不仅他们会因此更加注重做好本职工作,而且社会和他们自己都难免仅仅把代表、委员身份看作是一种荣誉和身份地位,使代表、委员的责任、职责被忽略、误解、轻视,以至于社会上有人包括一些代表、委员自己把代表、委员的头衔看作是一种装饰物,甚至把代表、委员的身份地位看作是谋取某些社会政治特权的机会,一种可以折算为交易成本的物品。因此,早有学者专家建议重新对制度进行设计,把代表、委员身份所附着的荣誉职能剥离出来,用其他形式的政治安排来加以体现,从而为代表、委员排除干扰,让人大代表专心致志履行立法和监督职能,让政协委员专心致志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在以治本之策解决这一问题之前,人们可以采取一些治标的办法,来逐步向根本解决的目标靠近。笔者的建议是让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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