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多位消息人士周三表示,证监会拟单设上市公司二部监管创业板上市公司,公众公司部副主任赵立新有望执掌该部门。“创业板公司较为特殊,问题比较突出,和主板不一样,需要单独成立部门监管。”一位消息人士说。
对于创业板公司上市后如何监管,赵立新认为,在创业板公司快速扩张过程中,需要重点考虑几方面问题:一是合理利用资本市场提供的机会和各种工具;二是公司规模快速扩张与管理能力是否匹配;三是新进入公司的资产、子公司是否能够整合。赵立新表示,监管部门将从七个方面入手,探索创新符合创业板发展需求的各项制度安排,即继续研究和完善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特点的信息披露制度安排、探索差异化公司治理制度安排、探索符合创业板公司特点的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促进股权激励制度创新、研究建立符合创业板市场发展的并购重组制度、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稳步推进退市机制建设、坚持和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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