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杀手”,通常是指,不遵守交通规则而造成道路安全隐患的人。但如果,马路本身变成了“杀手”,行人走着走着便会被“吞噬”,这该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
文章注意到,近日,在中国北方城市哈尔滨,8天内接连上演了7起路面坍塌事故,造成2死2伤、2车坠坑。文章认为,造成“马路杀手”悲剧的真凶,说到底还是一个市政设施的管理问题。
首先是市政设施管理机制上存在缺陷。从道路本身来看,修建、养护、监管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这些在包括《安全生产法》、《公路法》等在内的诸多法律中都有明确表述。针对具体的事故,虽说有不同的直接责任机构和责任人,但施工单位之间的衔接出现问题则是不争的事实。
其次,城市管理和规划中缺乏系统管理意识、管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大陆城市道路问题频现于日常生活中,各大小城市中一条条“拉链路”就像是烙在城市面子上的伤疤,这些路总是反复的因为这家公司埋线、那家单位修管,而被反复挖开又填平,民众在出行难的同时,只能望路兴叹:管理当局何时能对市政施工有个长远规划,并“一次搞定”?市政施工之前和之后是否真正想到了百姓?
第三,缺乏问责机制。市民对马路的危险常常是“一无所知”。“走路死”问题解决起来有那么难吗?当然不是,只要施工机构或管理者及时设置警示牌,或事先进行防护措施,“飞来横祸”就完全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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