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国土资源部发出《关于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的通知》,就有关推广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主要内容为:一是突出重点,加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力度。首先,抓好重点领域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工作,重点推广高含水、低渗透、稠油等主要类型油田和页岩气、致密砂岩气等非常规能源的高效开发技术;薄煤层机械化开采、厚煤层一次采全高和充填开采、煤炭干选以及与煤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技术;金属矿产充填开采、矿石超细碎、大型浮选等高效采选及矿山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技术;非金属溶浸采矿、充填采矿等高效开采技术。第二,建立健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发布制度。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技术发展状况,分批发布《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适时进行修订,发挥导向示范作用;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发布区域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第三,加强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工作的监管。
二是完善政策,充分发挥激励引导作用。对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取得显著成效的矿山,部将授予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示范矿山荣誉称号,并在示范基地建设和矿产资源保护项目中优先安排。各省(区、市)矿产资源补偿费保护项目补助经费及有关专项对使用先进适用技术的,要优先安排等;对采用先进适用技术从废石、尾矿中回收矿产品等情况,可免缴、减缴矿产资源补偿费;加强相关政策支持。
三是加强组织协调,提升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效能。国土资源部组建推广应用专家委员会,为先进适用技术的优选、推广应用、咨询和研发指导提供服务等;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以多种形式积极推广行业内先进适用技术;建立推广应用跟踪评估制度,广泛宣传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的重大意义和成效,引导矿山企业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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