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向煤电各方通报煤炭价格并轨意见,提议将取消重点电煤合同,煤价不设前提、不设最低价的直接并轨,以及推动煤电联动,运力衔接等。这预示着新一轮能源价改,或将以煤电改革为切入口而次第拉开序幕。
在煤电市场化改革的同时,需加快构建以期货、期权等市场价格风险对冲机制,让市场主体能基于自身风险可承载能力和价格信号等,锁定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使市场风险处于相对可控状态,缓解蛛网效应之冲击。同时,有效的煤电市场化定价机制,亟需规范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护航。煤电价格的市场短期变动,主要受信息搜集成本过高等影响,且尽管信息在市场的分散储备,使信息不完备性成为市场常态。完善信息披露,疏通信息交换渠道,将有助于降低信息不完备性和不对称风险,缓解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不仅如此,还需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我们认为,可取的电力体系改革是,把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变成电网基础和输电运营商,逐渐剥离其配电和售电功能,分离出来的配电和售电业务可通过市场竞争招标方式,培育出市场竞争性的多主体配电和售电服务商(竞争配电资格的企业不能从事售电业务,竞争售电资格的企业不能竞争配电业务);消费者则可与多个具有售电业务的企业交易(发电企业既可以竞争售电业务成为电力销售商,也可以批发价的形式把自发电出售给售电企业)。如此一来,电力体系将在售电侧培育出竞争性的配电和售电市场,并内生出激励约束相容的市场秩序。
总之,煤电市场化改革并不是单纯地理顺煤电价格传导,而是要基于通畅的煤电价格传导渠道,促使市场价格信号真正成为资源配置的主导作用,促进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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