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高收入主要源于非劳动收入,重点是经营收入和财产收入,还有就是灰色收入、非法收入;工薪收入不是高收入的主要来源。
东方早报:那对社会上的高收入人群呢?究竟哪些人属于高收入者?
苏海南:按国家税务总局报个税的标准是年收入12万元以上,这“以上”又可分为若干层次,其中当前可考虑以20万元以上为高收入者。当前我国的高收入主要来源于非劳动收入,重点是经营收入和财产收入,还有就是灰色收入、非法收入;工薪收入不是高收入的主要来源;或者说,高收入主要不是靠劳动获得,而是靠财产也即资本投资、不动产买卖等获得,以及靠权力、资源占有、不依法经营等获得。与此同时,高收入群体主要是企业家、高中层经营管理者、高中层科研技术人员、文体明星、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合伙人和知名律师、高等学院部分教授、部分发达地区党政机关的某些官员,事业单位的部分高层管理人员,部分私营企业主等。
但这个难度就更大了。首先是底数摸不清,你无法摸清一个人到底有多少房子,他的钱从哪里来,甚至已经有很多资产已经转移到国外去了……所以要加强对企业财会账目的审计、建立社会诚信制度等等。把底数摸清,有针对性地征收个人所得税,才能真正起到调控高收入的作用,否则永远是一句空话。
东方早报:公务员收入分配的基本思路应该是什么?
苏海南:我个人认为,第一,要调整公务员工资的结构,提高基本工资的占比,不能让津补贴比基本工资高好多倍;第二,要清理整顿津补贴,制度外的纳入制度内,其他的不能乱搞;第三,要建立地区附加津贴制度,让不同的地区,由于物价水平、生活水平、经济发展程度不一样,有一个合理的差别;第四是,要建立职位与级别并行的结构,就是刚才讲的;第五,要向基层倾斜,让基层公务员的工资提高,这点很重要。
还有一点我认为很重要,就是要建立健全财政分灶吃饭的调控监管机制,这与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匹配才能真正落实到位。同时,要坚决打击权钱交易等非法收入。
东方早报:现在看来,要加快遏制行业不合理收入差距扩大,具体可以有哪些措施?
苏海南:第一,进一步健全生产要素市场,改革资源配置制度,努力实现资源配置的公平化,降低行业门槛和减少并逐步取消行政特权,增加高收入行业的竞争压力,减少获取暴利等的可能性。
第二,从源头上加大调节力度,提高税后利润上缴比例和资源占用税比例并认真抓好落实,把非劳动因素获得的高收益收归国家,用于民生或其他方面,减少其提高工资福利的资金来源。
第三,健全高收入行业的出资人监管机制,明确各行业及其企业的监管部门,比如金融企业应由出资人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在分工基础上共同履行监管职责;政府有关监督监管部门应认真履行监管高收入行业收益上缴和工资福利分配等职责。
第四,健全高收入行业薪酬监管制度,应对全口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以及股权收益等实施监管,还要防止其将低收入的劳务派遣人员纳入职工人数做基数稀释高收入行业正式人员的高收入;明确对各项收入的监管制度和办法,其中要重点细化企业高管薪酬的监管办法……防止其高薪对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监管形成冲击。
第五,关于薪酬分配差距的认识偏差也要纠正,要对合理的行业收入差距、高层人员与普通职工的收入差距进行框架性界定,引导人们以这种合理差距为目标,引导人们把现在偏大或过大的差距逐步扭转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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