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国务院国资委网站28日发布《国资委关于印发2012年度中央部门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通知》和《国资委关于做好2012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中央部门和各地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做好全国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以及时掌握国有资产分布结构和运营绩效。
国资委通知强调,各地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要对纳入监管或受托监管范围的企业(包括金融企业)及所属各级子企业户数、股权结构、单位性质、管理级次、经营状况等情况进行清理核实,全面掌握各级监管企业范围增减变化情况,及时报送国务院国资委备案;要深化国有资产统计全级次报送工作,扩大全级次报送范围,并鼓励非监管企业探索全级次报送,推动建立覆盖全面、级次完整的国有资产统计数据库;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充分估计企业面临的经营压力对会计信息质量带来的可能影响,确保信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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